退換貨政策
1. 本公司產品經嚴格品質控管,請於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。為維護食品的衛生安全,除食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,ㄧ經拆封、食用或消費者造成之外盒變形、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本公司產品皆屬於「易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食品」不享有7天鑑賞期
2. 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收到物品後立即開啟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,若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客服人員聯繫。若當下內無立即反應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3. 若產品因運送過程導致瑕疵,請直接向宅配人員反應、務必請拍照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,並請立即聯絡本公司客服人員。
4. 網頁商品會因為使用不同的品牌螢幕以及解析度不同,造成圖片顏色呈現略有不同,請以實品顏色為準。
5. 退換貨請保持包裝完整(包含購買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請一併寄回,若缺件或食品變質將會影響退貨權限。
6. 將商品保存於冷藏的地方,勿長期放置在高溫下,以免變質。
7.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或聯絡我們02-2553-9553,我們會儘快為您處理。
8. 請您與客服連繫後,我們將盡快請人員至您取回商品,注意您須將商品保持包裝完整。我們將於收件後進行商品確認,並於商品確認無誤後,立即為您處理商品問題。
9. 若您有無故退換貨之紀錄,本公司將保留是否接受訂單的權利。
10. 聯絡地址: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47號,林氏滋養食品有限公司,30020947
★ 以下無法退換貨情形 ★
1. 由於購買商品為食品,一經拆封後,恕無法退貨。
2. 出貨明細表、發票、贈品、產品相關配件等不齊全。
3. 商品因人為因素導致毀損傷、變質、包裝破損不完整等。
4. 不明原因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。
5. 銷售時已特別註明無法退換貨之商品。